作者:熊孝东
我院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人民陪审“99619”目标,即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0%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0%以上、调解撤诉结案率60%以上、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10%以下,案件回访中对人民陪审员满意率90%以上。一是按专业和地域选任陪审员。今年以来,该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109名,共有人民陪审员136名。其中,专业类别人民陪审员40名,包括医疗卫生类5名、劳动争议类5名、工程建设类4名、消费权益类4名、土地权益类4名、特殊群体权益类6名、社会代表类12名;地域类别陪审员96名,包括机关庭辖区42名、福禄法庭辖区15名、屏锦、袁驿、新盛法庭辖区各13名;陪审员队伍中乡镇(街道)、村社两级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60%。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出台《人民陪审员选任、退出办法》、《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人民陪审工作经费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履职、经费补助管理制度体系,为陪审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完善教育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司法制度、法律法规、廉政规定、庭审技巧。每年举办1-2期人民陪审工作论坛或知识竞赛,加强交流学习。为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司法》等刊物。四是网络随机抽选确定陪审员。开发人民陪审员信息数据库,收集人民陪审员信息数据,推行网络随机抽取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提高人民陪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