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平区法院执行局在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院亭子法庭的协助下,成功拘传一名被执行人,促成双方和解结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严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鲁某某借贷纠纷一案,经梁平区法院依法判决,由严某某偿还鲁某某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因严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鲁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严某某户籍所在地寻找未果,随后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总资产仅有1000多元,名下的一辆摩托车也已经年久报废了,案件陷入了僵局。
近日,申请执行人鲁某某突然有了严某某的消息,立刻向执行法官提供了执行线索。原来,严某某认为其与鲁某某之间还有其他债务纠纷,将鲁某某起诉至达川区法院亭子法庭。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刻向亭子法庭核实信息,在确认了起诉人就是被执行人严某某后,向亭子法庭寻求了执行协助。
开庭当天,看到被执行人严某某前来参加庭审,亭子法庭及时通知了梁平区法院,并暂时拖住了严某某。梁平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往亭子法庭,待严某某庭审结束后将其带回梁平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对严某某进行释法明理,但其仍表示拒绝还款,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拘留两日后,被执行人严某某面对铁网高墙追悔莫及,也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再次调解,严某某当场归还鲁某某3000元,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通过跨域执行协作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