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造成两人受伤死亡,案件判决后,被执行人入狱无力赔偿,申请执行人权益如何维护?历经20余年、8任承办法官,梁平区法院执行局不言放弃,多方联动、倾力执行,“陈年旧案”终于在4月23日得以顺利执结。
2003年,被执行人饶某某驾驶大货车与杨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杨某某与搭乘人陈某某受伤死亡。饶某某对本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杨某某负次要责任。后因饶某某被判处刑事责任无力赔偿,杨某某、陈某某的近亲属唐某某、夏某某等人遂起诉至梁平区法院。
经审理,梁平法院判决由饶某某赔偿杨某某的近亲属唐某某等人各项损失68692元,赔偿陈某某的近亲属夏某某等人各项损失148941.65元;杨某某的近亲属唐某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陈某某的近亲属夏某某等人各项损失39110.41元。判决后,由于饶某某在监狱服刑,暂无履行能力,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此后的20余年时间里,唐某某、夏某某多次向梁平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历了多任执行法官的努力均未执行到财产。看着申请执行人多年来被该案困扰,执行法官的心中也十分焦急。“那件交通赔偿案随时记得查一查,别忘了。”每任执行法官交接工作时,都要嘱托接任法官务必尽最大努力将该案执行到位。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2024年,随着执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执行法官可掌握的信息也不断增多,让一切有了转机。近日,梁平区法院执行局终于查控到被执行人饶某某的少量财产,并经过饶某某所在村委的协助,联系上了被执行人。
“我对这次交通事故深感抱歉,但是我这几年出了一些事故,目前生活条件也确实不好,没有能力履行我的义务,所以一直没有勇气面对这个事。”看到执行法官20余年仍然在坚持执行,被执行人饶某某深感愧疚,表示愿意先行支付部分赔偿,努力挣钱分期支付剩余款项。看到被执行人饶某某积极履行义务的态度,考虑到其财产不足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将“枫桥经验”延伸到执行工作中,联合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共同组织双方调解化解矛盾。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饶某某先行支付58800元,剩余赔偿款分期支付。自此,该案在长达20余年执行无果的情况下,终以执行和解结案。
“感谢执行法官还有村干部的努力,这个案子终于了结了,现在逝者可以安息,生者也可以安心!”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后,拿到5万余元赔偿款的申请执行人唐某某、夏某某向梁平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的笑容,成为了执行法官执行路上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