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近日,梁平法院袁驿法庭前往碧山镇清平村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当事人一家三代同堂参审,共同接受法治教育。
原告彭某某、李某某共同育有四个子女彭某华(已去世)、彭某平、彭某菊和彭某珍。二原告年纪大后,一直跟随儿子彭某平一起生活,并帮助彭某平养育了三个女儿。现原告彭某某已80余岁高龄,李某某也已年近80岁,二人每月除各有100余元的农村养老金外无其他生活来源。年迈体弱的老人本以为还有一儿两女,可以颐养天年,没想到住的是破败的房屋,与儿媳也经常发生争吵,一家人因赡养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上了“公堂”。
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赡养案件在农村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原告的几个儿女居住也较近,可以以亲情为突破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邀请村民和当事人亲友旁听,不仅可以起到教育感化作用,还能在农村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赶往原被告村中,就地审理此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劝导三个子女承担赡养责任,努力化解双方矛盾。但三被告之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遂从让二位老人安享晚年的角度出发,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
“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人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今天你们的孩子也旁听了庭审,希望你们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给孩子做个榜样......”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利用被告子女在场旁听的机会,对这一家三代再次进行了法治教育,引导他们彻底化解矛盾,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