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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的“家访”
作者:韩佳慧 田安琴  发布时间:2024-02-08 17:12:56 打印 字号: | |

“老肖,小青,你们在不在家?”

“在家在家!田庭长,你来啦,快坐!”

临近春节,家家户户团团圆圆、喜气洋洋,老肖和小青虽然也在打扫院坝、布置房间,但心中却还有一块石头始终放不下,显得忧心忡忡。看到梁平法院袁驿法庭田庭长的到来,二人的脸上才露出了笑容。

小青年幼时亲生父亲去世,两岁时跟随母亲从四川省大竹县来到了梁平区虎城镇,与继父肖某一起生活。不幸的是,在小青6岁左右时,她的母亲也过世了,留下了她与继父相依为命。虽然小青还有一个姐姐和年迈的外公,但他们要么在外务工、要么年龄太大,都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一直由肖某履行监护人的责任。经过多年的相处,肖某早已将小青看作亲生女儿。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肖某想将孩子的监护权指定到他的名下,并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和他一起,但却被当地派出所拒绝,于是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接到案件后,田庭长认真仔细地审查了相关手续,虽然各方面手续都很完善,但田庭长的内心还是非常忐忑。小青到底和肖某形成了抚养关系没有?小青到底过得好不好?到底应该由谁来行使监护权?

为了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不耽误小青的学习,田庭长决定趁小青放假在家,对她进行了一次“家访”。

阳光明媚,笑靥如花。看到小青的时候,田庭长的疑问就少了一大半,这个快要年满十八岁的小姑娘看起阳光开朗,面对法院工作人员大方自信、对答切题。说到她的“爸爸”肖某,小青眼含热泪。

“从小到大都是爸爸一直在照顾我,他对我很好,我早就把他当做亲生父亲了。”小青告诉向田庭长,她现在和“爸爸”还有爷爷奶奶(肖某的父母)、妹妹(肖某的女儿)一起生活,很开心很幸福,她愿意法院把监护权指定给她的继父肖某。

消除了心中的疑惑,田庭长回到法庭及时组织开庭。

“小青,你确定愿意让肖某做你的监护人吗?”田庭长再次询问。

“我愿意!”

听到小青坚定地回答,田庭长通过法律程序明确了肖某的监护权。

“谢谢法官,这是我最好的新年礼物!”


 
来源:梁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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