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穿过蜿蜒的山路、踏着泥泞的土地,梁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松带队前往石安镇,对一起恢复原状案件进行现场勘察。
据了解,被告何某某未经原告徐某某同意,强行在其土地挖坑埋坟一座,徐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何某某迁出坟墓、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因两家积怨已久,该案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当事人矛盾升级,不利于纠纷的化解,更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为尽快解决两家矛盾,胡松副院长决定前往现场察看情况,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
到达现场后,胡松副院长分别向原被告及镇村干部了解争议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历史使用情况,并仔细察看了争议土地及周围实际情况。经过实地勘验,办案人员对双方争议焦点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案件事实把握也更加充分,为进一步公平公正处理该案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