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3个月内疯狂盗窃电动三轮车24辆,最终迎来“七进宫”。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对陈某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曾先后六次因盗窃罪和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于2017年8月26日刑满释放。陈某出狱后,不思悔改,犯罪行为由以前的入室盗窃粮食、电线、家用电器等,发展为偷盗电动三轮车。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期间,陈某一人随身携带剪线钳、螺丝刀、扳手、手套等作案工具在梁平区、长寿区、垫江县等地来回流窜盗窃电动三轮车24辆,被盗价值5万余元。据陈某供述,其作案均选在凌晨时分,大都选择一些停放在路边、车站、市场、村卫生室附近的三轮车下手。此外,法院还查明,在三轮车无法盗走的情况下,陈某还将被害人的电瓶盗走变卖。
2021年4月21日10时许,公安民警在长寿区一公交车站旁将携带作案工具的陈某制服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