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之际,家家户户门前种植的鲜花不仅吸引了路人的目光,也让“采花大盗”蠢蠢欲动。近日,梁平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许某因12次盗取他人门前的盆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四百元。
2019年9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许某途径某养生馆门前时,对门前的一盆非洲茉莉“一见倾心”,便动起了歪心思,趁无人注意之际将价值145元的盆栽盗走。第一次得手后,爱花心切的许某一发不可收拾,两个月间分别在城区和两个乡镇的居民门前盗走栀子花、茶花、玉树、罗汉松、月季等19盆盆栽,并用盗走的盆栽装点起了自家院落,结果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