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网络赌博无法自拔,为了筹措赌资,铤而走险,骗取大量钱财用于赌博,最终亲手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梁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假借合伙做“信用卡养卡提额”、“花呗套现”、“任性付”、“京东白条”等投资项目的名义,先后叫周某、郭某、李某、陆某、祝某等人参与投资分红,被告人李某采用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收款方式从中骗取了5人的投资款。在此期间,被告人李某另编造合伙买房进行倒卖的名义骗取了周某12万元,编造其嫖娼被抓需要花钱找关系骗取了周某3万元、郭某10万元。经司法会计鉴定,被告人李某共骗得周某、郭某、李某、陆某、祝某等人的现金200余万元。被告人李某将诈骗所得的钱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及日常开销挥霍一空。
2019年1月8日,被告人李某经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系初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梁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网络赌博其实质就是隐形的赌场,一旦入套,稳输不赢,千万不能抱着打发时间、好奇的心理去尝试,更不要心存侥幸,想靠此盈利。不明网址坚决不点,不明信息坚决不信,关于赌博坚决不碰,更不要为筹赌资借钱甚至行使诈骗等犯罪行为,只有认清赌博的危害,约束好自己,防范于未然,才能拥有幸福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