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梁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询价内容:就梁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提交设计文件。
二、报告提交时间:2018年8月31日之前。
三、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价要求及报价人提供的资料(报价人只能按下面格式提交一式两份报价文件)
1、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函(见附件,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中标方式:满足资质要求,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本次询价限价为28万元。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8月30日上午11:00,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703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53368649
九:开标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11:30
开标地点:梁平区人法院九楼数据中心
十:其它
付款按市财政、市发改委批复到位的款项比例付款,其它未涉及事项以双方协商的合同为准。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报价函
XXXXX法院: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XXXXXXXX》的全部内容,在充分了解询价函的内容和要求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报价,于规定日期之前提交符合询价函要求和国家、重庆市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成果。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其他文件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询价函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提交设计成果。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报 价 人:(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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