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胡某的亲戚来到梁平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民一庭承办法官王刚手中,以表其感激之情。
据悉,2017年2月7日,被告罗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家中沿某村公路往318国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某村公路超越前车时,与对向行驶由游某驾驶搭载有胡某、唐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胡某、唐某、游某三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刚了解到胡某受伤致残给本已拮据的家庭带来了巨额的医疗费负担,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早实现,多次调取核实案件证据,及时理清案件脉络,把握了案件事实,并在判决生效后对被告罗某和被告某保险公司作出及时督促,促使两被告随即履行了赔付责任。至此,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