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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溅泉院长在党的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11-23 11:43:26 打印 字号: | |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及区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更好地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为全区生态涵养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下面,结合我院实际,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党中央全面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综合分析世情国情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着眼解决党和国家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问题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内在需要。今年4月,中央和市委相继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5月8日,区委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5月24日,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此,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强党建工作、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把握具体方法,落实加强党建工作的责任使命

如何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就是要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以“支部主题党日”为重要载体,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一)理清严肃组织生活的基本思路。党内组织生活特别是党支部组织生活,既要保证数量、提升质量,又要创新方法、丰富内容,真正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第一,保证数量。就是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折不扣按照党章党规的数量、频次要求,定期开展组织生活。第二,提升质量。就是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多用常用、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经常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促使党员增强意识、锤炼党性。第三,创新方式。就是要在增强组织生活针对性、吸引力上下功夫,全面推行院领导、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做法,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灵活多样地开展组织生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既触及灵魂又能接地气。第四,丰富内容。就是要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事业,围绕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专项改革、司法作风等实际,确定组织生活内容,以达到凝心聚力、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效果。

(二)把握严肃组织生活的几项重点。

1.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主题党日,主要是通过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要求,使支部活动便于谋划、便于部署、便于组织,活动主题实行“规定动作+自选动作”,中央和市委尤其重视,区委确定原则上每月10日为全区“支部主题党日”,一年12次。就我院而言,“支部主题党日”坚持集中开展与分散开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机关党委每季度集中组织1次、全年4次,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主讲党课、中心组学习等融入其中;在此基础上,各支部自行组织开展其余8次,要紧贴思想工作实际和自身工作任务,自主设计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特色主题,创新有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可包括“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支部活动(室内、户外等)、联系服务群众、司法为民专项服务、参加邓平寿服务团、接受红色教育、院外交流及培训学习等,形式多样,不拘一格。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教育管理党员、发挥核心作用的基本制度依托。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举办1次。

(1)“三会一课”有关要求。第一,要有计划安排。要按照中央对“三会一课”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计划,严格时间规定,明确环节流程和参加范围,使“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第二,要有质量效果。要努力改进“一人说(念)、大家听”,读读报纸、念念文件的单一学习方式,注重引导支委成员、普通党员互相交流,畅所欲言,边学边议,以激发大家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第三,要注重创新。要改善单一的会议形式,根据工作实际,可将组织生活特别是“党支部主题党日”安排到审执一线、街道社区、田间地头等,让党员在司法审判实践、联系服务群众、参与社会实践中受到锻炼,得到提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还可以组织党员学习参观革命纪念馆、革命圣地,考察先进典型,使党员受到革命传统教育和改革创新的启迪,但一定要严禁出现以到革命圣地接受传统教育为名,实则游山玩水的现象;还可以运用网络资源,探索开展网络课堂、网上交流、在线学习活动,让党员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接受党的教育。第四,要严格考勤。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2)主讲党课有关要求。第一,要制定党课计划。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支部党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上党课的时间、内容、授课人,可提前将党课计划印发本支部全体党员和有关人员,以便做好准备。鼓励普通党员、先进典型主讲党课(含微型党课等)。第二,要准备党课教材。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党课的语言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深入浅出。《当代党员》杂志社出版的《党课参考》,是一本很好的辅导教材,应当好好学习应用。要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听好党课,确保对象全覆盖。第三,要提升党课效果。要有组织地开展讨论,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根据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党课内容、形式等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要带头上党课,每年至少主讲1次党课,坚持党建引领,突出规矩规范,强化问题导向,重在释疑解惑,切实增强党课的影响力、吸引力。

3.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中组部每年都下发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今年,区委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在6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我院的各党支部也已经按要求报备,一定要认真开展落实。第一,要精心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每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都必须有针对性,着重解决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着力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第二,要充分做好会前准备。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打牢思想基础。要普遍开展谈心,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力求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组织生活会前。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第三,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要督促党支部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那些律己不严格、剖析不主动、不能正视问题和正确对待批评意见的同志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真正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党支部书记在作个人对照检查时,可从党支部工作角度进行对照检查。第四,要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会后,坚持即知即改、立说立行,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扎实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此强调,党章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因此,各支部书记要注意提醒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已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上可仅作点评,也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从近两年惯例来看,一般是与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时间基本安排在年底或者下一年初。第一,要明确评议目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就是要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二,要把握基本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要求;应当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引导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应当坚持平等原则,无论对普通党员还是对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第三,要突出重点内容。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各支部应当根据形势、任务和司法实际,并结合不同工作部门、不同工作性质等,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第四,要坚持方法步骤。今年初,中组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要求,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会后,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并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理。需要注意,已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以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也不作为测评对象;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5.开展谈心谈话。按照要求,各级党组织(党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等均要进行谈心谈话。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谈、各个支部普遍谈。做到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6.按时缴纳党费。机关党委要核准党费计算基数,告知党员每月应交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每月10日前主动缴纳当月党费,不拖延缴纳党费时间,不交“坨坨党费”。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对其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各支部及时将党费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每半年将党费全额存入区委党费专用银行账户。各支部要每月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机关党委要每半年对各支部党员党费情况进行检查。

在此强调,由于人财物市级统管,法院副职领导干部已由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且市委已对法院副职领导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市管干部予以要求;同时,区委已印发《梁平区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工作提醒卡》,请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提醒卡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尤其是必须带头主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并如实报告有关个人事项,这既是硬性要求,更是政治任务,决不允许讨价还价,决不允许敷衍了事。

(三)落实严肃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第一,计划报备。各支部要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所在部门、条线的工作任务和党员思想动态,认真研究并制定“组织生活计划”,合理确定活动主题、内容和载体,并于每季度首月初将计划报机关党委审核。在此强调,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区委组织部于今年5月1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有关事项的通知》,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常识,尤其是明确组织生活报备的相关要求,并按照报备情况认真开展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于每季度首月初将计划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核备案。第二,活动纪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要全程纪实。机关党委、各支部要对制度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参与情况、作用发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群众评价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各支部每季度要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形成情况简报(包含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并附现场照片),并报机关党委,同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技术科应当给各支部分别配备照相机,并给机关党委配备彩色打印机及照相机,这是硬性要求。第三,指导督查。机关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派专人对各支部报备的“党内政治生活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根据各支部党建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点评,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验典型认真总结,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水平。各支部每年要对其组织生活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党费缴纳、党员遵纪守法等情况开展2次以上自查,机关党委要对各支部开展1次以上督查。第四,完善资料。各支部要坚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尤其是要按照“四个一”要求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相关资料。一是一本台账。、党支部党员台账,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所属支部等内容,且与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一致。二是一本记录。按照统一制发的记录本、登记册等,对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频次和效果进行纪实登记,填写内容和要求客观真实、系统全面,由各支部书记负责审核。三是一本相册。各支部及时收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图片资料,注明准确日期和具体内容,整理形成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相册,形成图片资料文件夹,并及时更新完善。四是一套材料。包含“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的计划、方案、记录、总结等资料,包括各类专题会议、述职评议、民主测评等党组织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工作的过程性资料。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加强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尽管我们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从基本制度、基本动作严起,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推动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让党员在严肃的组织生活中加强了党性锻炼,强化了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但任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真程度不够。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有一些满足于读文件、念报纸,不触及思想、不触及问题,质量不高、效果不好。二是严肃程度不够。个别党员干部对一些政治“笑话”、灰色“段子”、消极“顺口溜”津津乐道,甚至捕风捉影,散布一些消极的东西。三是原则坚持不够。个别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中搞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痛不痒”,没有“火药味”,没有“辛辣味”,没有“红过脸”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为此,要具体抓好三个方面:

第一,要在“学”上深化拓展。持续组织党员结合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第二,在“做”上深化拓展。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功能,教育引导党员主动参加司法服务、承诺践诺、结对帮扶等活动,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人民陪审改革、家事审判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在“改”上持续用力。对党员来说,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重点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重大问题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党组织来说,要重点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当然,这些问题只是一个总体概括,具体到每名党员、每个支部,还需要结合各自实际再细化、整改、落实。

同志们,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深学、真做、实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新成效,努力为服务和促进全区生态涵养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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