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刊上刊登征婚信息,发布征婚广告,用“重金求子”的名义诈骗7万余元,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近日,梁平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5年1月,戴某在报纸上发布征婚广告,称自己是一名离异女性,二十七岁,想交友征婚。被害人李某在报纸上看到广告后,打电话联系上了戴某。戴某告诉李某,自己的老公是在新加坡的商人,因为没有生育能力,家族长辈让她联系重金求子,如果见面谈好就可以给李某30万,怀孕成功之后再给她150万。但为了表明诚意,李某须给她的电话充值,李某立即买了一张100元电话充值卡给戴某充值。当天晚上8点钟,戴某主动联系李某,称已经坐飞机到了梁平县,入住了某酒店。由于刷卡消费不方便,戴某让李某给一个据称是酒店管理人员的银行卡账号,让他往账户打款200元,李某信以为真,到银行给她打了200元。随后,戴某又以转账手续费、个人所得税、买保险等名义,共骗取李某人民币47000元。
2015年1月至9月,戴某在重庆晨报、南方都市报等报纸发布征婚求子等虚假信息,骗取李某、陈某、范某等7人76000元。案发后,戴某腿还李某47000元,李某对戴某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报刊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且自愿退赔被告人的损失,取得部分被告人的谅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