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
(行政、刑事案件申诉用)
申诉人:
申诉人 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号行政(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原审 书复印件一份
申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本申诉状供行政、刑事案件申诉主体提出申诉时使用,用A4纸书写或打印,左边留2.5cm、右边留2cm边距。
2.行政案件“申诉人”栏,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3.刑事案件“申诉人”栏,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4.“申诉人”署名栏,系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名捺印;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