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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奸淫五岁留守幼女获刑五年六个月
作者:王艺洁  发布时间:2014-10-29 11:05:54 打印 字号: | |
  小冬的父母在外打工,今年五岁的她经常到叔叔陈某家里玩。不料,在陈某养殖场工作的六旬老汉熊某尽向小冬伸出了魔爪。近日,梁平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3年12月15日,在陈某养殖场工作的六旬老汉熊某见小冬独自一人到陈某家玩,想到小冬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便心生淫念。于是,熊某将小冬带到自己工作的生猪养殖场后,在养殖场宿舍的床上,脱掉小冬的裤子,对小东实施了奸淫。

  梁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梁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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