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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种罂粟解病痛 六旬老妇犯了法
作者:陈秀红  发布时间:2014-08-20 15:20:57 打印 字号: | |
  因身患胃病,梁平县福禄镇陆坪村六旬老妇杨某轻信偏方,在自家屋后种下820株罂粟。近日,梁平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两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被告人杨某,女,61岁,文盲,务农。2013年10月,杨某在做了胃切除手术后到万州三峡医院做胃镜检查,在等待片子结果时一医托坐到杨某身边,问起杨某病情,杨某告诉医托胃在手术后一直疼痛,医托便告诉杨某自己有偏方。听了医托的话后,医托便带着杨某来到一偏僻处,拿出一个罂粟果果给杨某,告诉杨某带回去种植,可以用来治胃病。想到罂粟果果可以治疗自己的胃病,不用一直花钱拿药,杨某便花了500元买下了罂粟果果。回到家后,杨某发现罂粟果果不见了,不知掉在了什么地方。杨某想起邻居的女儿谢某在外打工,因谢某的奶奶去世,杨某便给谢某打电话问她会不会回家,得知谢某要回家时,杨某问谢某能不能帮忙带一个罂粟果果回来,谢某一口答应。谢某回家后,将罂粟果果交给了杨某,杨某便在自家屋后的空地上种下了罂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种植,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梁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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