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人民法院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功能,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促使党员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一流业绩、创一流庭室、当优秀党员,根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密围绕“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实现跨越”的工作主题,努力实现“办精品案、为公仆事、树高尚人、建一流院”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党员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引领作用,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党员法官队伍。
二、创建目标
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目标是:建立健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实现“柚香梁平,一流天平”的发展目标。通过构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把党员先进性具体化、岗位化,使优秀党员的示范、引导、带头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使普通党员学有模范、赶有目标、超有榜样;使广大群众能真正看到党员先进性在法院的真正体现,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充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创建标准
党员先锋岗的标准,就是要求党员在岗位上做到“六强”:
(一)党性觉悟强,理想信念坚定
1、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并将学习贯穿始终;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宗旨观念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4、牢记宗旨,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
5、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持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三)纪律观念强,严守党纪党规
7、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8、服从组织,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9、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
10、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党的团结;
11、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洁身自好,不以权谋私;
(四)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12、熟练掌握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
13、认真执行办案规范化细则,行为规范,办事效率;
14、办案速度快,质量高,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中 工作业绩突出;
(五)创新意识强,工作争强当先
15、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不断有新的建树;
16、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7、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争强当先;
(六)道德素质强,树立文明形象
18、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社会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
19、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20、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21、诚实守信,公正执法,社会形象好,群众满意度高。
四、创建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党员先锋岗”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石溅泉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健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和督查。
(二)岗位设置。根据岗位特点和党员分布状况,党总支共设八个“党员先锋岗”,除退休支部外,每个支部各设立一个。
(三)评选推荐。“党员先锋岗”实行民主推荐,由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照“党员先锋岗”评选标准,结合工作任务、难易程度、完成效果等具体情况,对各支部党员进行测评打分,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结合党员的一贯表现,各支部向机关党委推荐一名党员。机关党委汇总后,参照平时表现和组织掌握的情况,明确“党员先锋岗”初步人员,将人选名单报请党组研究决定,并由党组授予“党员先锋岗”流动奖牌。
(四)设置形式。制作“党员先锋岗”座牌,座牌式样为红底,正反两面均印有党徽、党员先锋岗、姓名、岗位、职务、主管工作、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并贴有照片。“党员先锋岗位”座牌统一摆放在党员办公桌的显眼位置。
设置座牌,一方面可以使党员本人产生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党员们时刻不忘自已是一名共产党员,使他们的身份意识常在,时刻警示自已该怎样做。另一方面,将党员公开置于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潜在的激励和鞭策,促进党员自律进取。
(五)规章制度
1、岗位流动制度。“党员先锋岗”每半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流动。
2、岗位公示制度。被评为“党员先锋岗”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因公示不合格而被取消的岗位、表彰名额不再追加。
3、检查督查制度。党总支将定期对“党员先锋岗”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在检查考核中,发现岗位人员不能达到“党员先锋岗”标准的,将取消其岗位资格。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意识、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推动法院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服务审判第一要务。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养。将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与创建“学习型团队”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理论学习,确保思想先进,提高党员对新形势下加强学习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学习自觉性,努力实现以学习提升司法能力,以能力保障司法公正,营造重学习、讲正气、树形象的良好院风。
(三)立足岗位,积极争创。全体党员要把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作为立足本职岗位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强化人民法院人民性意识,自觉做到一心为民,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诉求,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用三个至上为指导,争当司法为民的模范,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四)扎实开展,全面推动。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体现在工作中便是“亮牌办公”,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性觉悟,树立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激发党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展现党员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使党员的工作热情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模范表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本院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推动法院工作,形成创先争优、“党员先锋岗”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要将“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与本单位的年度考核、评先创优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严格执行检查督查制度和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不断激发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