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这里,我万分后悔。十几年寒窗苦读,为了找一份好工作,却因一时的贪念,把自己送进了牢房,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被告人廖某在法庭上哭泣着说道。近日,梁平法院审结了一起贪污案,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廖某,硕士研究生,中国XX梁平分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廖某伙同汪某(已另案处理,原系梁平某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卢某、张某等人,共谋利用汪某负责审核上报种粮直补面积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报水田面积的手段,骗取国家种粮直补款,将种粮面积835.1亩申报为1021亩,虚报185.9亩,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39968.5元。
另查明,2011年8月28日,被告人廖某以其名义退缴赃款39968.5元至梁平纪委。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汪某审核上报种粮直补面积的职务便利,伙同贪污,骗取国家种粮直补款39968.5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